我为将军解战裙

来源:网络

状态:已完结

作者:麦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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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广志是个很会把握机会又富有才华的人,他日日在酒楼茶肆提笔写诗,偶有学子名士看到,总是能够引起一阵惊艳,就这样,赴了几次文会,赶了几场诗宴,他在金都也算是小有名气,春闱之前便成为了寒门中风头最健的学子,可惜风头太健并不是一件好事,特别是被士族门阀盯上的寒门。

金广志享受着金都春风般的温暖热烈,却没想到它寒冬般的严酷正渐渐逼近。

那天金广志在城门口被几名泼皮无赖抢了所有行囊盘缠,旁边站着的士族子弟则骑着高头大马大肆嘲弄他所牵的驴子,脸涨的通红,年轻气盛的他却丝毫不露怯色,引经据典,据理力争,反倒把几个生嫩的士族子弟说的灰头土脸。

此时及笄礼刚过的阮隽秀则开始在这些寒门中物色自己未来的丈夫,金广志早就被她划入备选名单,今日一见,则让她更是倾心,这名英俊男子不因家贫而自怨自艾,反而勇于反抗贵族阶级,更难得的是他不甘现状,勤奋上进中透着一怀壮志,深深打动了她。

于是围观的众人便看到了一席四匹马拉的华丽马车出现在路边,拉车的四匹马皆一式样的高大神骏,通体像黑缎子一样,油光放亮,唯四蹄洁白赛雪,懂行的人一看便知这是魁山郡特产的良驹,每年年节皇宫才得进贡三四匹,所以偶有赏赐也是极为难得,更别说一次配齐四批,这么名贵的马用来拉车,这份不动声色奢华实在让人乍舌。

随着这匹马车的靠近,几名士族子弟与金广志都渐渐停止了争执,马车停住,从里面伸出一只手来,那是一只没有任何妆饰的素白的手,手指修长,不施丹寇,暗红色的广袖称着那节皓腕立时也似乎深沉的尊贵起来。

只见这只手轻轻拨开车帘,一张标准贵女的脸庞出现在众人面前,气势上却又略有不同,似乎比皇家公主更多了几分贵气,只见她眉间风轻云淡,眼神却越发幽深暗黑不见底,看着金广志突然露出一抹微笑,伸手挑帘道:“妾见君丰仪,必非久居人下之人,愿鼎力相助,也能验证下妾的眼光。”

不认识阮隽秀的士族子弟不少,但不认识这魁山名驹的却少,见这通身气度也就知道此人是谁了,一时间阮氏嫡女看上贫寒书生的闲言碎语就传遍了整个金都城。有了阮隽秀的话,自是没有士族再去招惹金广志,皇上更是闻弦音而知雅意,有意撮合,在金广志高中探花之时下旨赐婚。

明眼人都知道,这是阮氏嫡女相中的男子,阮隽秀愿后退一步低嫁寒门,皇上就必会让他榜上有名作为对阮隽秀的补偿,所以金广志到底才华多高,学问够不够的到探花郎的水平就不是那么重要了。

若说爱,那一定是有感情的,阮隽秀对金广志一见钟情,金广志第一次见如此高贵大方的世家女子,更是惊为天人,这场寒门与士族带着爱情的婚姻,于阮隽秀来说,是锦上添花,对金广志来说,则是雪中送炭,阮隽秀愿意下嫁,打破世俗枷锁,金广志自身才学优异,得中探花,两人爱情婚姻仕途一路美满,使得闺阁千金们嫉妒又不失羡慕,而那个好命的金广志则得到了贵胃子弟的红眼,一朝飞上枝头,这般容易脱离寒门的,百年来也就金广志一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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